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下列简称 “甲方”) 联系电话:承租方: (下列简称 “乙方”)联系电话:乙方因生活需要,租用甲方房屋,为明确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一、房屋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金茂花园, 号楼 单元 室
二、租用期限乙方租用期限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1、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
2、租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基本生活设施,乙方须交纳 1,000 元确保金,确保金仅作为设施担保所用,于合同终止时退还
3、租用期间,乙方承当因其不当使用甲方提供的有关生活设施所产生的责任
4、在租用期间,甲方应确保乙方水、电、煤气、宽带等生活设施的畅通,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租用期间,乙方应注意水、电、火、煤气等的安全使用
如有隐患,及时和甲方协调并解决,甲方对乙方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不负责任
6、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运用房屋从事与法律规定不符的事项
7、租赁期间,双方如遇特殊状况需终止租房,应提前一种月告知对方,租金按月照减
租赁期届满,乙方若需续租,应提前一种月与甲方洽谈,反之,则顺延一种月
8、以上条款如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它事项1、若双方因本合同及其推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通过和谐协商方式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