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合同承租方(简称甲方):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装卸需要租用乙方汽车长臂吊车,配合甲方装卸工地材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和谐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方便共同恪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根据甲方需要,有资质的吊车队伍,数量 3 辆
2、施工地点:飞达城 3、施工内容:进场材料卸车配合作业
4、吊车规定;能吊起 8 吨、16 吨、25 吨、50 吨重的材料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金:国标 25 吨汽车吊每个台班 1300 元,国标 16 吨汽车吊每个台班 1200 元,国标 8 吨吊车每个台班 700 元
单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租赁方式:零星租赁(如有变动另立合同),每个台班的工作为 9 个小时计
3、乙方提供驾驶员 3 人(含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甲乙双方都有权制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
超出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工件紧固不牢不吊、吊物上面站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工件埋在地下不吊、斜扣工件不吊、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钢(铁)水包过满不吊,简称“十不吊”
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回绝作业,非甲方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当
3、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4、乙方操作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操作人员应主动配合甲方,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5、乙方操作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恪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恪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
如乙方机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