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养护管理制度目的:为了规范药械养护管理行为,确保药械按规定的储存规定进行寄存,避免发生失效、变质,确保药械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使用范畴:本制度合用于药房全部药械的养护。职责:养护员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工作内容和控制办法:1. 药房对陈列、储存药械进行养护管理。2.药房、库房设养护员负责全部的药械的养护管理。养护员含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资格,身体健康。3.坚持以“防止以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药械养护工作,避免药械变质失效,确保储存药械质量安全、有效。4.药房负责人对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拟定重点养护品种、解决养护中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械养护的工作状况。5. 药械库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如:冰柜、冰箱等储存、运输设备,备有温湿度计等检测仪器。6. 根据陈列储存药械的状况,按月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巡检统计》。统计保存 2 年。7. 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用不同方法进行养护。8. 结合经营状况调节重点养护品种目录。对效期局限性 6 个月的近效期药品,应重点养护。9. 建立设施设备的管理台帐及档案。对各类设备定时检查、维护、保养,并填写《设施设备检查维修统计》。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填写《设施设备使用统计》。并存档。10.根据药械陈列、储存环境的湿温度状况,采用对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方法。11.药械入库后按照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按生产批号堆码。药箱码放须平稳、整洁,不得倒置。12.对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械,应暂停销售,及时告知药房负责人进行复查解决。13.违反本制度和程序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应按规定予以对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