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原则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采用当代化管理办法,科学地组织施工,增进现场文明施工规范化、原则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场容场貌
道路畅通、临时排水自成体系并保持畅通
标志醒目,场地实施硬地坪施工,以改善工作环境,避免“睛天尘土飞扬、雨天满地泥浆”;在场内空闲的地方可布置常青植物和花卉,建成“花园”式工地
第三条 项目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采用可靠的防护方法,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
施工现场在市区重要路段的四周应砌筑不低于 2
5 米高的围墙予以封闭,普通路段,四周应砌筑不低于1
8 米高围墙予以封闭
建筑物立面要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进行遮护封闭,避免落物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 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必须安装大门,门头还应设立体现公司标志的徽标
门口还应设立门卫,配备执勤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
在大门一侧的围墙上统一布置好“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第五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搭设各项临时设施,定位堆放多个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设备并进行标记,易燃易爆物品还必须分类寄存,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第六条 在施工现场应设立办公、保健、厕所等必要的设施
对施工人员的住宿、饮食、卫生一定要得到确保
第七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实施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通过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外电电梯、塔吊的安装还需请本地劳动部门鉴定合格方准使用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机械噪音指标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