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备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防备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一、制度1. 加强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存在造成患者跌倒、坠床的高危因素,其中涉及:(1)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精神异常、肢体活动受限、视觉障碍的患者;(2)体质虚弱、需搀扶行走或坐轮椅患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无专人看护患者;年老和婴幼儿无约束或无效约束患者;(3)服用特殊药品、近期有跌倒史(1 周内)、以晕厥、黑蒙为重要症状者、经常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者
(4)病室地面潮湿或有积水未设防滑标志等;(5)患者穿的鞋底易滑跌等;2. 对含有跌倒、坠床危险因素的患者,护士应对病人或家眷进行安全教育并采用对应防备方法
3. 对有跌倒、坠床的危险因素的患者,需实施逐级上报和监控
4. 加强病情观察,及防止跌倒、坠床方法的贯彻,并加以统计
各护理单元对已发生“患者坠床、跌倒”事件的,立刻告知值班医生、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并向护理部报告备案
二、解决流程评定住院患者存在危险因素不存在危险因素加强观察贯彻方逐级上 防备患者坠床、跌倒的预案及解决流程一、预案1.按护理部原则,新病人入院时,对存在发生跌倒、坠床危险因素的高危患者,根据《住院病人意外事件危险因素评定表》进行评定,并采用对应防止方法
2.护士在护理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癫痫发作、老年痴呆、精神异常的患者,及无陪伴的 3 岁下列婴幼儿时必须用床栏或约束带保护,床尾挂标记,并做好交班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长久卧床的体质虚弱者、近期有跌倒史(1 周内);以晕厥、黑蒙为重要症状者、经常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者、肢体活动受限、视觉障碍及年老体弱等患者,护士应告知其起床或行走时应由家眷或护士(按铃呼喊护士)陪伴,如需沐浴必须在家眷陪伴下进行
4.给婴儿测体重和沐浴时,护士必须守护在旁,不得私自离开
5.必要时启动陪护证,先告知家眷留院陪护
6.做好入院宣传教育,告知病人住院期间、起床活动时穿防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