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拆装运输合同甲方(承租方): 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乙方(出租方): 曹廷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 安徽两淮建设拱辰路项目部梁场龙门吊拆除、吊装、运输 工程中,乙方承接 龙门吊拆除、吊装、运输 工程施工作业,为明确设备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方便共同恪守:一、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单价
机械名称单价备注70 吨吊车2300 元/台班使用时间按甲方规定25 吨吊车1200 元/台班使用时间按甲方规定加长运输车900 元/趟使用时间按甲方规定13 米长货车800 元/趟使用时间按甲方规定阐明:1、台班数及趟数以拱辰路项目部实际使用的台班数及趟数为结算根据
2、以上表格单价为综合单价(涉及税费、拆除费、吊装费、运输费等与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结算方式: 1、甲方于待龙门吊拆除、吊装、运输、卸车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全部费用,支付前乙方需开具正规发票,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三、施工生产安全责任1、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安全业绩及多个资质,特别是安全资质进行审验
2、甲方有权规定乙方维护好有关的设备构件,并对因乙方责任引发的设备构件损坏及人员伤亡提出赔偿
3、甲方有权对乙方合同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并对因乙方因素造成的施工进度影响提出整治,对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4、甲方有权规定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毕拆除、吊装及运输作业,因乙方因素造成延误,有权规定乙方做对应的赔偿经济损失
5、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规定,准时组织人员及设备,配合甲方完毕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应含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机械设备应有有关证件
机械设备及人员附清单
6、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及单项工程技术规定,完毕拆除、吊装、运输作业,并按甲方规定确保工期规定及作业质量
7、乙方进场施工应严格恪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因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