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返聘管理方法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充足发挥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优势,增进对中青年人员的传、帮、带,特制订本方法
一、返聘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不进行人员返聘
2.自愿原则
返聘退休人员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任
3.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部门申请返聘的,由该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社根据整体工作需要返聘人员的,普通委派到一种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并委托该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二、返聘范畴与对象4.返聘范畴:含有丰富经验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含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的其它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5.返聘对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我社人员,身体健康,能适应返聘岗位的日常工作,普通不超出 70 周岁
三、返聘期限6.返聘人员聘期根据具体状况而定,考虑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原则上以一年为一种聘期,可多次续聘;针对专项工作或重要项目的聘任,也可一事一聘,聘期可不固定
四、返聘程序7.返聘申报
拟聘任退休人员的部门商拟返聘人员本人同意后,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返聘理由、工作任务和预计返聘期限等,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分管业务和分管人事社领导审批,必要时报请社长审批
同等条件下,优先返聘我社退休人员
职能部门返聘退休人员、其它部门返聘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严控制,一律最后报社长审批
8.返聘合同
人力资源部与返聘人员订立《退休人员返聘合同书》,明确聘任期间的工作岗位、职责任务、薪资酬劳、聘任期限等内容
9.返聘人员聘任期满,如需继续返聘的,用人部门应提前 15 天参考以上程序办理续聘
逾期不办理续聘的,自行解除返聘合同
10.社根据整体工作拟返聘人员时,责成人力资源部商有关部门拟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返聘人员职责11.自觉恪守我社规章制度
12.服从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毕有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