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合同合同书售方: (下列简称甲方)买方: (下列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通过和谐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依林佳苑 A 区 9 号楼 4 单元 401 室,建筑面积为 93
57 平方米的 401 号自有回迁楼房,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房屋涉及附属设备,经双方商定房屋价格(人民币) 3473 元/平方米;总款累计人民币: 叁拾贰万伍仟元整 (大写)
三、双方商定,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一次性交付房款;甲方同时将房屋钥匙、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交付给乙方
同时双方应当同时为对方出具对应的收到凭证
四、甲方必须确保其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交易本人,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它纠纷或产权亲属关系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发的纠纷,双方不互相承当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
乙方同意甲方有关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刻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当
七、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过户登记时,甲方应于四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办理完产权过户事宜
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资料
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要挟推辞,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赔偿有关法律责任
八、合同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对外所负债务及对应缴费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