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100(印刷版-挂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事项申请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与否变更□)联系电话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办理事项开通□重置密码和手机□重置手机□终止使用□证书事项开通领取证书□补发(展期)证书□冻结证书□解冻证书□个税保护启用个税保护□取消个税保护□重置个税保护密码□绑定手机:纳税人声明1
本单位(人)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精确
如有虚假,愿承当对应的法律责任;2
确认已阅读并同意背面所载之合同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印章)受理人签名或盖章: 受理日期:受理点:阐明:本表一式两份,税务机关、纳税人各存一份
网上办税合同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欢迎使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
在您使用网上办税系统前,请认真阅读下列条款: 1
本合同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也受后来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网上办税系统全部权和运作权归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全部,纳税人必须完全同意全部条款,才能够通过本系统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
纳税人凭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数字证书,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动态密码在网上办理业务
密码、数字证书和手机动态密码是纳税人重要的资料,请纳税人务必注意密码的保密,以及数字证书和接受动态密码的手机的保管,凡使用密码+数字证书,或者密码+手机动态密码办理的一切业务和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纳税人亲自办理,并由纳税人负责
纳税人对通过网上办税系统所录入和提交的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当对应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申报纳税时以收到网上办税系统提示的应征凭证序号为申报成功标志,申报日期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税收征管系统收到申报数据的实际日期
纳税人如要取消网上办税资格,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办理业务后,如需要查询,可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的有关查询功效
如有疑问可拨打深圳地税 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