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燃胶带管理制度第一条 井上下皮带运输机是煤矿原煤生产运输系统核心环节之一,胶带选型、使用、维护直接关系到矿井的安全生产,是减少投入、减少成本的核心;同时对胶带的回收、二次复用、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方法之一
因此,特制订我矿胶带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 机电部是胶带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设专业胶带管理组,负责全矿阻燃胶带的计划管理、审批、发放、旧胶带的回收运用,在用胶带的监督、检查、统计和检测实验等工作,并对各使用单位的胶带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条 胶带的计划提报,由各使用单位向机电部提报使用计划,机电部负责汇总,并进行技术选型和数量审查,统一提报计划,计划中应注明胶带规格型号、长度、使用地点、到货日期及其它特殊规定等内容;胶带采购计划经有关审批程序后由供应部组织采购,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胶带
第四条 入井胶带必须选用阻燃胶带,供应部门要认真负责,严格按“MT”原则及技术管理部门提供的技术参数采购皮带,否则,对负责人每百米按 200 元罚款
第五条 新胶带到货后,严格推行入库验收手续,胶带必须资料齐全并有检查报告,外观检查无明显缺点
胶带管理员和物资管理部保管员必须认真做到入库登记、入账
否则,对负责人罚款 100元/次
第六条 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胶带检测机构做胶带阻燃实验,对实验不合格的胶带严禁入井使用
不合格的新胶带,胶带管理组应及时与供应部联系退货事宜
第七条 各单位领用胶带时必须向机电部开具胶带领取单,将需用胶带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填写清晰,机电部根据实际状况,严格审批
严禁未经审批私自领取使用胶带
否则,对负责人罚款 100 元/次
第八条 对于老化严重的胶带,由各使用单位向机电部申请更换,经机电部确认无使用价值后,使用单位按照领取胶带的程序领取对应数量的合格阻燃胶带,严格按规程方法的规定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杜绝胶带意外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