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以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恪守执行。一、甲方愿将位于抚军街下段于老国道之间的一块闲置空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累计260m2左右,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1、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全部事故及造成别人损害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2、乙方在租赁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当。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月。1、租房满一年后第二年房租根据市场涨价不得超出 0 元。2、乙方在租赁期甲方需用房屋及空地需向乙方提前 15 天告知乙方搬离,房租按天计算,多退少补,期间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清理干净。三、租金在合同订立时一次性付清,不准拖欠和以多个理由拒交。四、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共同商议拟定合同后商议拟定。五、租金为 每月,大写 (人民币)。六、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房屋及空地因其它理由为转租给别人经营和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空地终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状况,需转让房屋及空地,必须经得甲方先同意,门面租金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权作主,否则引发的一切经济纠纷和刑事责任一切由乙方负责。七、水电费于合同生效日起产生费用按市场价每月交于甲方不得拖欠,如须用三项电,乙方自己接,安全自负,电费按市场价算。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含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