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制度汇编为恪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规定,保护生态环境,避免人畜中毒,特制订本制度
一、农药采购管理制度1、采购部根据农药经营部申报计划制订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采购符合规定的农药;2、所采购的农药需含有国家规定规定的“三证”:农药产品登记证、农药产品执行原则、农药生产同意文献;二、农药仓库管理制度1、建立专用的农药产品寄存库,库房要相对独立、干燥整洁、存取方便;2、农药库有专门的保管人员,并制订有有关的管理规定和农药使用责任制;3、有清晰、持续的农药出入库统计;4、农药按阐明规定,分类分隔安全寄存;5、每七天清理农药库存一次,并做好弃置农药的有关统计
三、弃置农药药液和农药包装器具解决规定1、 农药库房出的农药数量应和回收的包装数量相符;2、空的包装袋,玻璃瓶,塑料瓶等分类放置,统一进行解决; 3、过期的农药,破损的器具和容器应集中解决; 4、定时(每季)对过期农药、包装箱具和农药容器进行无害化解决或由农药提供商统一进行回收解决; 5、保存有关统计(弃置农药药液解决统计表;废弃农药包装箱器具解决统计表)
四、安全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合和储存设施符合国标和规定;3、农药部经理和业务人员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获得上岗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4、不得经营国家明令严禁的高毒、剧毒农药和杀鼠剂以及其它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5、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阐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6、经营者必须理解和掌握自己所销售的农药存在的危险因素;7、农药不得与其它货品、危险化学品和日惯用品混放在一起;8、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失效的农药;9、不得向未获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公司采购产品;10、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中毒
五、岗位操作规程1、严格按照国家《农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