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原则(一)成绩评定校本课程采用学分制评定。评定规定:评价要突出对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发挥考试的对的导向功效、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切实体现素质教育面对全体的规定;强调能力立意,重视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加强与社会实践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重视考察实践能力;增强探究性,注意引导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重视综合性,注意与其它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构造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坚持教育性,体现主动的价值取向,体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当代意识;体现时代性,引导学生关注国家、人类和世界的命运,要有机地把终止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使学生发展变化的过程成为学生的评价成果的有机构成部分。每年课程结业满分为 50 学分,如果一学期结业则满分为 25 分,两年累计满分为 100 学分,累计满 60 分即可结业。每门校本课程成绩分布:过程性评价与终止性测评;过程性评价来源:出勤、课堂学习、成长统计袋、奖励分;终止性测评:期末考察、体现性活动。颐中讲堂考勤实施听课证制度,凭听课证入场。最后 15 分钟写听后感,作为该学科的成绩。参加评价的主体:指导老师、同伴、自己。每门课程结业采用下列评价原则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评定:校本课程学分制评价指标体系(总分 50 分)指 标分值( 分)考察方法评价主体评 分一级指标二 级 指 标三 级 指 标过程性评价35 分出 勤10 分100%10看出勤记录表班长、指导老师90%以上8--980%以上6--880%下列不 及格课堂学习15 分爱好与参加3看课堂观察检核表与随堂统计卡看学习状况看作业看小组合作评价表指导老师同伴、自己合作与交流3知识掌握与运用4收集与分析3反思与计划2成长统计袋10 分学习计划( 参当 作长 统计 袋评价)看各项统计状况老师、家长、同伴作业或作品进步收集的课程资料评价与自我反思终止性评价15 分知识考察5课内掌握的基本知识;3笔试或口试指导老师课外习得的有关知识2体现性活动观技能5基本技能的掌握与纯熟程度2体 现 性 活 动(动手操作、口头表达、表演等)指导老师或同伴参加与人合作交流的能力1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1创新与实践的能力1情感态度价值5对课程的学习爱好1试卷与体现性活动指导老师参加态度、创新精神1主动向上的人生态度2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等1 其中成长统计袋评价、课堂观察检核表、小组合作评价表见附表。校本课程成绩=第一年学分+第二年学分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