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足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足理解,乐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总额(大写) ,¥ 元
四、乙方必须准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付款的时间及方式 每年提前 30 天支付下一年租金,初次支付时 间为 年 月 日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租房确保金人民币(大写) ,¥ 元
合同期满后,无欠费及房屋和附属设施无损坏(自然损耗除外)全额偿还
五、乙方确保所租赁的房屋权作为 住 房使用
六、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不得私自变化房屋的使用性质
七、甲方应确保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并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时检查,承当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刻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八、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 30 天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主动协助和配合
因甲方不及时推行合同商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后,方可进行
十、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使所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当责任
十一、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应提前 壹 个月告知乙方
十二、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