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 机房装修合同供方(简称甲方):三门峡银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需方(简称乙方):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5月于三门峡湖滨区财政局机房装修合同建设方(简称甲方): 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 承建方(简称乙方): 三门峡银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正当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共同恪守。 壱. 施工地址: 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二楼机房 。 弐. 承包方式: 全包 (包工.包料、全包、部分承包)。参. 总价款:¥ 118038.3 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壹万捌仟零叁拾捌 元叁角 其中: 材 料 费: 99966 .63 ,人工费:3654.2 他费用: 14417.47 经双方承认,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四. 付款方式:合同一经订立,甲方即应付 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当工期进度过半(5 月 20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涉及人工费)伍. 合同构成 本合同的构成涉及:本合同文本、预算清单。六. 工期:自 年 5 月 6 日开工,至 年 5 月 31 日竣工,工期 26 天。七. 本合同一式__ 二 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含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三门峡市湖滨区财政局 乙方(签章):三门峡银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方代表(签字):: 承建方代表(签字):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