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Gradeofservicemanagementsystem第一节质量督导管理体系一、质检检查制度:1、值班经理每日至少发现 3-5 个问题
2、大堂副理或质检员每日至少发现 4-6 个问题
3、质检小组成员每次检查至少发现 6-10 个问题
4、部门经理(含 B 级)以上管理人员为质检小组成员之一
5、总体要求每月要发现至少达 100 个问题(此款限于整顿期的三个月之内,三个月以上若出现的问题数量还是不减,视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不力,按不称职处理)
二、质检考核制度1、当事人每扣 1 分相应经济处罚为 10 元(有另行处理的要加大经济处罚),每月不得超出 4 次,超出则按《员工手册》中度过失处理
2、部门与当事人按照 2:1 的比例承担连带责任,即当事人被查违规每扣 1 分,则部门连带责任扣 2 分
3、部门连带责任餐饮部每月不得超出 100 分、房务部每月不得超出 80 分,其他部门每月不得超出 30 分,超出则按规定扣部门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分(包括承包部门)
4、行政人事部统计每月各部门扣分数情况,在例会上通报,严重事件公告通报
5、行政人事部建立统计汇总台帐,以月为结算单位,根据扣分数情况,个人和部门在工资中扣除当月违规经济处罚
6、各部门对质检工作实行公开监督,有权申诉
7、申诉程序由个人反映到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反映到总经理,最后总经理作出裁决
三、质检检查小组职责和权限:1、质检检查小组由行政人事部牵头,当日值班经理为主,质检员记录,各部门经理/总监参加(营销部例外),每周工作一次(周二或周四下午 2:00 开始,在大堂集中),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质检检查小组要全方位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卫生、设施设备等方面);3、各部门对质检检查小组查出的问题要以质量检查整改单的形式,反馈行政人事部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要加重处罚部门负责人;4、遇到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