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桌椅布置要求1、第一排桌子距离黑板至少2 米;2、人数 54 人以下的班级, 教室桌椅摆放要求为: 8 列 7 排,且第一排靠墙的学生视角不小于30 度;第一列及第八列的第一排不坐人,第1、8 列距离墙壁 5 厘米;3、人数 56 人以上的班级,教师桌椅摆放为:9 列 7 排( 1、2 列 8、9 列靠墙, 3、4、5、6、7 在中间,留两个过道) ;4、课桌间距宜在50 厘米以上(人数较多的班级执行:第一排距离黑板不低于2 米,最后一排距离后墙不低于0.6 米,中间课桌等距摆放);5、闲置的桌椅一律交总务处统一放置,月考时再联系调配;6、卫生工具无污迹异味,整齐摆放于教室后墙靠后门处;7、学生课桌上除当堂课本文具外,原则上无其他物品,便于学生书写,其他物品放于桌肚里或教室后面的储物柜里;8、各班分配好教室里的储物柜(最好编号定人),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储物柜擦拭干净,无污迹;9、班级文化牌设计美观,书写工整漂亮,卷边、褪色的及时更换;10、墙壁无污染,不得在墙壁上随意张贴报纸等,需公示的内容一律张贴在黑板远离前门一侧的公示框内。鹿城中学 2014.9.1以下条目摘选自《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1986)》供参考。第二节 普通教室第 3.2.1 条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 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 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 120mm。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 。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第 3.2.2 条 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第 3.2.3 条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3600mm,中学不宜小于 4000mm。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800--900mm;中学宜为1000--1100mm。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第 3.2.4 条 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m,宽度不应小于650mm,高度宜为 200mm。第九节 合班教室第 3.9.1 条 合班教室的规模宜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并可兼作视听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