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务晋级方案教师职务晋级、升档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旗人事局、 教育局关于教师补岗晋级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2011 年《梧桐花总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结合本校现在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以推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为方向,以旗人事局、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指导意见》为抓手,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 坚持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民主客观、公平公正,聘任过程人性、 务实的原则, 做到教龄、 评聘时间、工作业绩三个方面相互兼顾, 力求教师专业职务晋级升档过程有规可循,良性循环,并以此带动各个年龄层次的教师在各自岗位上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从而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二、教师职务晋级升档的基本程序(一)成立教师职务晋级、升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校长为组长, 总校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教师职务晋级、升档领导小组和以校长为组长,总校班子成员、各校校长(园长)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师职务晋级、升档考评小组, 负责教师职务晋级、 升档的组织、审核、评定工作,并对整个过程实施有效监督。(二)确定教师职务晋级、升档对象所有梧桐花镇中心总校在编在岗教师。2012 年,因病因事脱岗半年以上的,雇佣零时工或家属代岗的均不参加此次教师职务晋级升档,原来的职级、档位不变。(三)教师职务晋级、升档的考核评定项目教师职务晋级、 升档的考核项目是: 把所有在编、 在岗教师的工作年限、职务评聘时间、 工作业绩(主要包括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情况、参加工作以来的最高奖励) 作为教师职务晋级和升档的考核项目,每个项目设置一定的赋分标准,依据赋分标准按项赋分评定。3、工作业绩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中,因业绩突出, 经上级有关部门指标下达,总校评选审核申报后, 发证机关复核批准而获得的奖励 (获多项奖励的, 取奖励级别最高一项) 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教师职务晋级升档过程中不予奖励认定,所获奖励证书不作为奖励赋分凭据。①因借调工作或社会兼职而获得的非教育教学工作项目奖励;②通过个人关系, 从发证机关获得的奖励名额之外,无奖励批文的奖励证书。③违反奖励报批制度或条例, 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指标公开下达且不经总校评选审批申报, 而是利用个人关系或通过蒙骗手段从发证机关获取的有奖励批文的奖励证书;④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制作或涂改他人证书原件而获得的奖励证书。(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