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桑树坪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为了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并排除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心下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抓好基础,抓好基层,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陕煤化工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的通知》和《陕煤化集团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陕煤化司发〔2024〕274 号)及《韩矿司关于 2024 年安全基础管理考核办法》(韩矿司安发〔2024〕38 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及职责㈠矿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 长: 矿 长 书 记副组长: 各副矿长 总工程师 选煤厂厂长 党委副书记 工会主席 平峒井口主任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 安全科长 调度室主任 生产科长 地测科长 通风科长 平峒安全主任 机电科长 机械化科长劳资科长 宣传部长 财务科长企管科长 计划科长 材管科长 保卫科长 多经公司经理 生活中心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任由安全科长兼任
㈡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矿(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组织对生产作业现场、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装备设施、劳动组织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排查;督促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和整改措施;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队伍、资金、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安排投入到位;督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度和质量,重点加强对区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促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隐患排查治理以现场为主,主要从生产组织、生产管理、员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