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能更好的明确、分解、实施、考核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科室全体人员。3 职责3.1 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厂一级的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3.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伤事故的考核处罚。3.3 各生产单位安全科(组)负责将安全指标目标分解到车间,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车间、班组安全指标目标的考核。3.4 分管安全副厂长(副经理)负责提出对车间、班组安全指标的考核建议。3.5 厂长(经理)负责批准车间、班组级目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4 具体指标内容4.1 安全责任书签订率;4.2 隐患排查率;4.3 隐患整改率;4.4 工伤事故控制指标;5 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与实施5.1 安全科(组)5.1.1 负责组织厂级领导、各职能科室、车间主任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5.1.2 负责组织厂(公司)日常性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5.1.3 分解本厂(公司)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严格根据指标要求贯彻执行。5.2 各车间、工段、班组5.2.1 根据安全科(组)要求,具体负责安全责任书从车间至班组、员工的层层签订工作。5.2.2 车间主任、副主任、班组长亲自带头每日对本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5.2.3 狠抓“三违”现象,并根据制度进行处罚。6 厂(公司)级指标的考核办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6.1 安全责任书签订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指标要求达到 100%,凡考核中发现有遗漏,未达到 100%的,视情节,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100—1000 元的处罚。6.2 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6.2.1 发生轻伤事故,事故责任人处罚 100~300 元。6.2.2 轻伤控制指标考核以半年为一个考核期,超过控制指标后,每超过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 200 元,其余厂(公司)级领导各 100 元。6.2.3 严格事故汇报制度。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在 24 小时内书面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轻伤事故还要在 3 天内将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超期限未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 100 元。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超期限 2 天属瞒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 200 元。7 其他7.1 应在每年的 12 月 25 日前制定、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