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7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培训制度 为落实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增强矿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明确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适用范围矿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
(二)职责和权限矿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矿安监处负责具体实施和资料收集,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质量监督和培训资料的存档
(三)培训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定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
(四)培训形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培训主要为在岗期间的培训
在岗职工每年要接受一次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培训,每年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培训不得少于2个学时
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培训采纳全员培训的形式进行
培训方法采纳专业分管副总在安全教育室集中授课和各单位主管技术员在本单位多媒体会议室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资源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项培训前,由矿安监处提前2天下发培训通知,并编制专项培训计划,制定专项培训横幅
矿调度室(通讯)负责提前在矿安全教育室准备好集中授课所需的设施、设备
各基层单位同步在本单位多媒体会议室会议室准备好单位自培所需的设施、设备
(六)考核监督矿安监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试卷命题,安全培训中心负责试卷印发,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负责组织人员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各单位负责组织补考
安监处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安排人员监督
(七)效果检验矿安监处、相关职能科室和各单位管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