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搞好 307 国道绥德北过境线各标段工程安全生产、施工的监督管理制度,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仔细推行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合同法”、“国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第 13、15 号令”、“消防法”、“电力行业标准”等有关法规规定,紧密结合监理公司工程项目部施工的工程建设监理任务的实际情况,加工程建设施中安全监督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加快 307 国道绥德北过境线工程建设进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强制性安全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对其承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机电设备调试、构配件等生产、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安全生产、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 施工安全管理机制监理公司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在总监统一领导下的负责制,岗位分工,责任到人,逐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
所管理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在管理处的统一领导下,自上而下,相互结合三为一体,各负其责
逐级监查的安全管理工作运行机制
第五条 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原则监理公司工程项目部安全监理人员,在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作风正派,不循私利,公平合理,坚持原则,以理相待,依法管理,做到仔细执行“有法必依、严格执法、违法必纠”的原则
第六条 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奖罚制(一)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1、在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2、在工程建设安全施工科学讨论、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实施中取得显著实效的
3、防止重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