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安全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安全管理的原则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遵照高建办安全管理办法之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管理的目标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控制为零;2、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因施工负伤率小于 3‰,重伤率小于 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3、无重大安全隐患,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灾害性破坏;4、无刑事案件发生。安全管理的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例;2、合同条款、设计资料、招投标文件;3、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规定和要求;4、项目办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指示等。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本着“以人为本”、“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主动仔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组织(一)根据“交通部令 2024 年第 1 号”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明确公路水运工程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组负责,并建立“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四级安全监管体系。明确了建设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要求,勘察单位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设计单位及其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承担直接责任。(二)为切实抓好赤望高速仁赤段公路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总监办、驻监办、施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并明确各级职责。(三)总监办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管理小组,负责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和监督驻地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驻监办须成立以驻地高监为组长、副高监或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专监和项目经理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五)施工单位项目部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部书记、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每个参建者和岗位责任人身上。施工安全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