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智鑫建材厂安全认可与奖励制度为了奖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特别贡献的行为,同时也为了法律规范公司对员工给予认可与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原则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舞和物质鼓舞相结合,以精神鼓舞为主,物质鼓舞为辅,对安全、环保事故的责任人,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一)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公司给予奖励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上作出显著成绩的;2)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公司、职工以及矿区周边村民免受重大损失的;发现了事故征兆,能力及实行有效措施或能及时报告领导,以及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因而避开了重大伤亡事故者;3)在抢救事故中,防止事故的蔓延或扩大,事迹突出的;4)在改善员工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也可以在进行表扬的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对公司二级机构以下组织的奖励,精神鼓舞每年进行一次,物质奖励按承包协议有关条款进行
(四)发放安全生产的奖金在公司核定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五)对员工给予奖励,按有关权限办理
员工获得奖励,记入本人档案
三、安全生产奖励具体规定为了鼓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做出特别贡献的
2)对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安全隐患,避开重大事故发生
3)能够长期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4)为了改善安全设备、设施性能,做出突出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