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宝捷讯-永科品牌手机购销合同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深圳市宝捷讯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销售合同,双方共同信守。1. 相关解释:在本合同中(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知识产权”是指甲方相关产品的任何专利、版权、注册设计、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专有技术权及其它工业或知识产权。“受控信息”是指甲方依据或结合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口头或书面的,无论这些信息是否注明“机密”或相关标示)。“不可抗力”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定义。“书面文件”包括电报、传真以及其他相关的用文字表述内容的纸制文本。2. 合作模式:2.1 本合同约定甲方和乙方的经销关系的基本内容,指定乙方销售的区域 ,如乙方超出规定的区域销售,即视为乙方窜货,甲方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窜货处理协议》处理。2.2 乙方务必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提货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对该产品后续的经销权 。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提货数量后,可优先享有后续产品的经销权。 2.3 在乙方销售不力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对乙方无法供货的大卖场、连锁店或核心售点进行直供,或由甲方另行指定第三方负责直供。3.产品价格:3.1 甲方只接受货币资金的付款方式,具体操作按着“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执行。3.2 甲方在甲方产品(以下称“产品”或“货物”)上市初期即提供具备竞争力的价格,乙方应加快货物的周转和消化,甲方不对乙方的产品库存损失和产品的跌价损失承担责任。3.3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保证该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的法律规范运作。乙方保证根据与甲方协商共同确定的价格体系供货,并在甲方指导下,约束下级经销商不正当的销售行为,防止窜货乱价等不正当的商业行为,具体按《窜货处理协议》(见附件三)执行。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产品的订购和供应:4.1 乙方通过甲方的网上订单系统下达订单,在网上订单系统未建立的情况下,也可通过甲方规定的订单格式(见附件一)填制要货订单并传真或发送 E-mail 至甲方,传真订单需乙方的签字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一经下达订单即不得取消。4.2 甲方自接受乙方订单并收到全额订单货款后开始供货,甲方同意乙方分批次提货,乙方承诺每次提货不少于 100 台。4.3 乙方应按本合同列明的甲方地址或传真号码向甲方递送有效、完整、正式并经乙方授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