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章 家政服务员相关法律常识一、劳动法(节录)第五条 【一个月内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酬劳。 第六条 【超过一月不满一年劳动者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 【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案例 3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张某和李某于 2008 年 10 月 8 日进入某超市公司工作,但公司人力资源部因为业务繁忙,直到 10 月 27 日才给张某和李某下发三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订立三年期劳动合同的通知函,张某认为签了合同后提出辞职就会受到合同的约束,李某听说法律规定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人就都没有去订立劳动合同。公司在 10 月 31日给张某和李某下发了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函,并将 10 月 8 日到 10月 31 日的劳动酬劳打入张某和李某的工资卡内。张某和李某不服,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受理了张某和李某的申请。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裁决不支持张某和李某的请求,某超市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此案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任何争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张某和李某无视法律关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丢掉了工作,实在可惜。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