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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的那些陷阱陷阱一:股东身份没有直接体现 对于委托持股模式,众筹股东的名字不会在工商登记里体现出来,只会显示实名股东的名字
尽管法律认可委托持股的合法性,但是还需要证明众筹股东有委托过实名股东
这种委托关系,是众筹股东和实名股东之间的内部约定
假如这种约定没有书面文件,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众筹公司和实名公司翻脸不认可众筹股东的身份了,众筹股东有口难辩,根本没法证明“我就是这个公司的股东”,或者“他名下的股份其实是我的”
对于持股众筹模式,众筹股东与众筹公司之间隔了一个持股平台,众筹公司股东名册里只有持股平台,没有众筹股东
因此,众筹股东与众筹公司之间的关系非常间接,身份也相对隐晦,对众筹公司几乎无法产生直接的影响
很多公司的全员持股计划,实际上也是一种股权众筹
但有的全员持股公司,如华为,员工也仅持有一种所谓的“虚拟受限股”,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以及虚拟股对应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股东身份更谈不上有所体现
陷阱二:股东无法参加公司经营 在很多众筹平台中,众筹股东虽然是公司股东,但是几乎很难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基本上都不太能亲自参加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表决和投票
从众筹公司角度,假如每次股东会都有哗啦啦几十上百好人来参加,对协调和决策都会造成很大障碍
组织个有几十上百人都参加的股东会将会非常艰难;在股东会召集前,提前确定可供讨论的议题、哪些问题需要讨论,也会因为人多嘴杂,难以达成共识;好不容易组织起来股东会后,因为七嘴八舌众口难调,想要过半数通过任何表决都会困难重重
所以,众筹股东都参加决策,会严重削弱公司决策效率
现实操作中,很多筹咖啡馆都面临过因为“一人一句”决策权混乱,而面临散伙的窘境
但是,假如不尊重众筹股东的参加决策权,众筹股东的利益又很难得到保障
众筹公司收了股东的钱,不为公司办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