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阴县大雁岛生态度假村(园)合同书 国泰民安,政通人和,随着人民生活越过越好,旅游度假,已成为未来生活主流,为促进山阴旅游产业进展,增加地方收入,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更有效利用环境,增加经济效益,甲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就投资兴建《大雁岛》生态旅游度假村(园)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条款
甲方;山阴县政府乙方;大雁岛生态度假村(园)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一、合作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提供位于桑干河湿地新区,河阳湖南侧,包括百鸟湖,百鸟园在内,合计面积 218 亩土地,由乙方投资兴建生态旅游度假村(园)一处,估计总投资 1
3 亿元,项目包括(别墅型度假屋 90 套左右,每栋别墅占地面积 60-150 平方米左右,并配套相关设施,生态餐厅占地 1000-1500 平方米左右,员工住宿楼办公楼 1500 平方米,主要经营方式为:休闲度假
户外垂钓,短线观光,水上乐园,湖面泛舟等)该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就业岗位 300 个,并可带动周边经济快速增长
二、建设工期; 该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其中土建部分一年半,绿化部分二到三年,以合同签定日开始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该旅游度假村甲方以土地转让开发的形式与乙方进行保护性开发,开发后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甲方将该开发区交付给乙方开发建设经营,占地四至见附图
甲方确保原有道路出入畅通,为乙方提供自来水、电源(30千伏变压器一台)至园区边,并给予乙方 20 亩建设用地指标作为永久性建筑用地
待条件成熟后为度假村免费提供上下水,排污管,煤气管道,等通道工程;3
在该开发区的林木甲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根据规划清理,剩余部分由乙方管护;4
乙方在该开发区内规划建设方案,须经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