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工资集体协议合同书(参考文本)甲 方:乌苏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 方: 杨 倩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地 址:虹桥办事处团结路社保局综合楼 001 号 法定代码: 邮政编码: 833000 注册地址: 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虹桥办事处团结路社保局综合楼 001 号 甲方(用人单位)首席代表:法定代表人 姓名: (签章) 性别: 男 族别: 汉 年龄: 49 居民身份证号码:654222196510085819联 系 电话: 13809921256 委托代表人: (签章)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话: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工会)首席代表:工会主席姓名: (签名)性别: 女 族别:汉 年龄:28居民身份证号码:65422219861109262X联 系 电话: 18140757993 委托代表人: (签章)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话: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名单名单序号姓 名年 龄职 务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代表1李远斌49董事长6542221965100858192崔文平42主任6542221972111600353456工会代表1杨倩28主席65422219861109262X2王红庆33职工32032619810504276X3456说明:协议双方代表人数要求必须对等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 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由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甲方代表全体员工利益的工会组织(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