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协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名称:广州程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 127 号 114 房 学员姓名: 地址: 为明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培训服务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一、培训内容 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机动车驾驶理论教学和实操教学培训服务,培训内容为(车型代码,增驾或初学): 。二、培训收费的约定1.培训机构向学员收取的费用中包含以下项目:(1)理论培训学费 ;(2)实操培训费用 ;(3)代收驾驶证考试费及驾驶证工本费 490 元;(4)代收驾驶证长途考试食宿及桥路费等相关费用 400 元;(5)其他收费约定: 以上收费总计: 元2.驾驶证考试补考费用:(1)学员参加驾驶证考试不合格需要参加补考的,应根据公安考试部门规定的金额缴补考费用,公安考试部门每次收取的补考费用为:科目一补考:35 元;科目二每项补考:65 元;科目三路面考试补考:140 元。(2)培训机构如收取学员因补考增加的学时费用及有关费用,应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各科每次收费(不含补考考试费)为:各科目考试补考学时费以公司示法律规范未标准收取 补考收费在每次补考前收取,并由培训机构提供本机构盖章的收款凭据。3.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统一收取,并出具有效收费凭证,教练员不得收取学员培训费用。4.培训机构分段收取费用的,双方应协商明确收费阶段和每阶段收费金额,并在本协议补充约定中注明。5.除以上所约定的收费项目和内容外,培训机构不得向学员收取双方未约定的收费项目及费用,否则视为乱收费,学员有权拒付。三、培训机构的责任和权利1.培训机构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项目、学时向学员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保证培训质量。2.培训机构向学员提供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理论教材、培训教员、培训场所、培训车辆,安排学员到公安部门规定的路段训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培训机构教练员每次培训结束后如实填写《广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4.培训机构保证依法经营、尊重学员、文明教学、廉政施教;培训机构教练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理由收取学员钱物或接受学员宴请、及其他消费性娱乐活动。5.培训机构设立专人负责受理学员队培训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投诉,并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培训机构投诉受理人为: 罗巧云 电话: 8583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