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 西 桂 京 律 师 事 务 所专职律师聘用合同 甲 方(聘方): 乙 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申请到甲方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本事务所专职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聘任职务是专职律师,其工作范围为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律师业务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事务所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4.乙方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内部规定执行
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按事务所内部规定使乙方及时猎取劳动酬劳; 2.按事务所内部规定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务所的劳保福利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更新知识、进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制造条件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律师职务; 2.猎取劳动酬劳; 3.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事务所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反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事务所声誉的活动; 4.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养
第五条 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按事务所内部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律师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律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反职业道德; 3.应聘律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律师资格; 0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应聘律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在下列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