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险委托代理合同 编号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 月 日在**市签订 :甲方 :乙方:四 鉴于 :甲方与 纠纷一案,需要委托乙方担任委托代理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此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的事项 ( 一 )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上述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 二 ) 乙方及其律师承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和授权委托书的权限完成上述委托代理事务
二.委托代理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和甲方签发授权委托书起至乙方律师代理的本合同案件终结时止
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而撤诉以及在审判过程和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视为案件终结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解书作出之日为案件终结之日
三.委托代理的权限 (一)甲方委托并授权乙方律师为特别授权或者一般授权的 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的具体权限见甲方另行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乙方律师 (一)甲方同意聘请并委托乙方指派的专职律师 担任 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案件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承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及甲方案件的具体情 况完成甲方委托代理事项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
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 日至次月 15 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
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