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位(部门):吴江市房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依据《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行使以下职责;1、 负责对开发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
2、 负责对开发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业绩综合考核
3、 负责对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4、 负责对商品房的“预售许可”审批和商品房交付使用前的备案工作
5、 负责对开发企业的财务、统计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6、 协助有关部门对开发经营市场秩序的执法稽查和对违反开发经营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7、 负责对商品房有关事项的投诉处理
8、 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9、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市政府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分工:主 任:徐菊良 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岳林根 协助主任开展房产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科 员:沈云华 负责业务指导管理,施工现场查看及质量等投诉处理
科 员:李巧红 负责财务会计和统计工作
科 员:周四金 出纳会计及文书档案工作
科 员:朱叶萍 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服务事项:1、审核上报开发企业资质
2、核发商品房预售证
3、核发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
有关政策:1、《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3、《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受理、踏勘、核发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申报资料:1、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资料(1)商品房预售申请;(2)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开发项目立项批文;(4)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5)工程施工合同;(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7)已完成该项目总投资的 25%以上(不包括购置土地费),或完成单体项目的基础工程,并已确定施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