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委 托 方:成都市 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李 地 址:成都市光华大道三段依云镇电 话: 受 托 人:成都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伍 地 址:成都市光华大道三段人和路 333 号花溪谷 111503 室电 话:(02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政策,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第二条、甲方作为位于成都市 大道 777 号的 项目的开发商,已和作为专业代理销售商品房机构的乙方,就甲方有偿授权委托乙方,代理销售 项目商品房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定义: 代售房: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销售的商品房。商品房销售价格:委托人指定的代售房销售价格。成交:代售房购房业主与甲方正式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之约定的相应购房款。合同成交金额:代售房购房业主与甲方正式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买受人应支付的房屋总价款。首付款:由购房业主向甲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之约定的购房款。销售道具:为销售代售房而专设的售楼处、样板间及售楼处内的办公设备等售楼专用资产。广告行销投资:为促进代售房销售,而制作的行销策划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广告、制作印刷、裱板、SP 活动、展品广告等促销活动中投入的资金。交房期限:即《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届满之日起的两周以内。第二章 陈述与保证第三条、为达本合同之目的,甲方做出如下陈述及保证:1. 甲方是一家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截至本合同签订日,甲方已取得开发、销售 项目所需的必要证照、批文,有关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证照及批文持续有效。2.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曾签署、做出任何限制或禁止甲方签署并执行本合同的文件、承诺或行为。3. 甲方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事宜将完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4. 甲方将基于信任委托之基础,给予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必要的配合,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标准,及时给付乙方代理费。5. 非因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或者出现法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的,甲方承诺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确保乙方的独家代理人地位。6. 甲方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