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移交方案项目公司为确保移交环节的顺利实施,编制此移交方案,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标文献规定,就移交的内容、程序等进行补充阐明
1 项目移交准备 组建移交组织机构特许期结束二十四(24)个月前,项目公司将组建移交组织机构,由各专业代表构成,并规定各专业维护运行商组建各自的组织机构,以配合移交工作(组织机构图见下)
各机构职责 项目公司负责工程验收移交的组织工作,确保所移交的各项内容完整、客观、精确
专业养护运行商负责各自的协调组织,服从项目公司安排,协助验收移交工作
各专业养护运行商下设的实体组负责各实体移交量统计及移交时实体验收工作
各专业养护运行商下设的文献资料组负责项目资料的统计、清单汇编,及资料移交
核算组负责解除和清偿项目的全部债务、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物权,以及建设、运行和维护时由项目公司引发的环境污染及其它性质的请求权,尚有项目全部债权的资金回收
组建“移交委员会”特许期结束二十四(24)个月前,项目公司将联系甲方共同成立一种“移交委员会”,组员涉及项目公司三(3)名代表和甲方三(3)名代表(涉及最少一名接受人的代表)构成
项目公司将向甲方提交负责移交的代表名单,甲方应告知项目公司其负责接受移交的代表名单
拟定移交原则项目公司将在移交委员会成立后,组织各专业专家根据项目设计年限、已使用年限、交通量、《城乡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都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等各专业技术规范原则(各专业技术规范应确保使用最新版本)分别评定路面技术状况、桥梁技术状况、路灯技术状况等
根据现有评定技术等级,编制移交原则,报甲方核准
拟定移交内容及移交时间移交委员会将定时会谈,或经双方同意随时会谈,以商定市政道桥等有关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及设施修复内容、修复后的验收和将移交的建筑、设备、设施、物品和备品备件、文献资料的具体清单等
项目公司道路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