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银 行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中 国 银 行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主 要 采 用 以 下 三 种 : 1. 平 均 年 限 法 ( 又 称 直 线 法 ) : 将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均 衡 地 分 摊 到 各 期 。 计 算公 式 为 : 年 折 旧 额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预 计 净 残 值 )÷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 固 定 资 产原 值 × (1-预 计 净 残 值 率 )÷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 月 折 旧 额 = 年 折 旧 额 ÷ 12 。 2. 工 作 量 法 : 根 据 实 际 工 作 量 计 提 折 旧 额 的 一 种 方 法 。 计 算 公 式 为 : 每 一 工作 量 折 旧 额 =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 (1-残 值 率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 某 项 固 定 资 产 月 折旧 额 = 该 项 固 定 资 产 当 月 工 作 量 × 每 一 工 作 量 折 旧 额 。 3. 加 速 折 旧 法 : 在 固 定 资 产 有 效 使 用 年 限 的 前 期 多 提 折 旧 , 后 期 少 提 折 旧 ,从 而 相 对 加 快 折 旧 的 速 度 , 以 使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在 有 效 使 用 年 限 中 加 快 得 到补 偿 。 请 注 意 , 具 体 的 折 旧 方 法 可 能 会 根 据 中 国 银 行 的 内 部 政 策 和 规 定 有 所 调 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