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水、电、气等资源情况 (一)新津地区水资源基本概况 (1)水资源情况: 新津地处岷江水网区,属都江堰自流灌区,境内河流密集,水域面积为5
5万亩,岷江五条干支流(金马河、西河、南河、羊马河、杨柳河)在县城东南汇聚,是成都平原三大出水口之一
新津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81毫米,水资源总量 1
64亿立方米,过境水量为107
73亿立方米
平坝地区地下水埋藏较浅,易于开采,地下水天然资源约为1
38亿立方米,可开采量为1
111亿立方米,其中平原区1
098亿立方米,占 98
7%,浅丘和低山区0
013亿立方米,占 1
(2)全县取水量情况: 全县年实际取水量约为10160万立方米
其中:农村人畜用水为1335万立方米; 工业用水量为1180万立方米; 农业灌溉用水量(包括粮食、蔬菜、水果、水产业用水)为6612万立方米; 城镇供水量约为1033万立方米
(3)污水处理情况: 新津县现有三座污水处理厂:新津城市污水处理厂、花源污水处理厂、成化水务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
5万立方米,目前管网覆盖范围包括:新津城区、新津工业园区、花源镇、化工园区
(4)水资源费征收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单位:水力发电取水(元/千瓦小时) 其余取水(元/立方米) 水源 标准 取水类别 地表水 地 下 水 收费依据 供水管网内 城市规划区内供水管网未达到地方 川水发[2005]29号 工业取水 0
20 生活取水 0
20 水力发电取水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