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火灾危险性分类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 3.1.1 的规定。表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项别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1闪点小于 28°C 的液体2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甲5或爆炸的物质6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7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123456闪点大于等于 28C,但小于 60C 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乙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 60C 的液体雾滴丙1闪点大于等于 60C 的液体2可燃固体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2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丁3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 5%或丁、戊类3 厂房仓库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 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 20%。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 3.1.3 的规定。表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仓库类别项别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1闪点小于 28°C 的液体2爆炸下限小于 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3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 10%气体的固体物质4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5物质甲6常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