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餐厅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发包人):江苏省溧阳职教中心 乙方(承包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江苏省溧阳职教中心(甲方)向 (乙方),发包(称为第 组),作为学校师生用膳经营场所,承包期为壹年
自 2024 年 8 月 9 日——2024 年 8 月 8 日止,承包费为 元人民币 ,签订合同前一次性交清承包费和水电押金费 3000 元
水电费按表计量每月结算
50 元/吨、电 0
54 元/度,根据水电部门的规定随时调整
二、经营范围:为学校师生用膳服务,即提供师生一日三餐的饭各种菜和各种点心,提供学校来宾招待服务,不得卖饮料、学生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等,不得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快餐盒等具有污染的物品
所有经营活动只能限制在餐厅室内进行,不能在墙体窗口或门口或其它室外进行经营活动
三、双方以《2024 年餐厅承包招标说明》为蓝本,作为合同附件并自觉遵照执行
四、承包人对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职工管理和生活负责,对其在承包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负责(如学生、老师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不正当竞争等)
承包人所聘请的临时工,不属于学校用人,是承包人个行为,学校只是提供其营业场所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后勤处、学生处、教务处等的管理
五、承包人不得转包,中途退出或因发生事故停业,承包费一律不退,后果自负;承包期满时应提前一个星期甲乙双方清点财产,若有损坏将在财产押金中扣除;到下一期招租时,假如承包人要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学校,可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不得破坏学校现有的固定资产和食堂用品
承包人的财产自行处理
六、食堂内的电风扇、灯、开关、门窗玻璃由学校负责维修,食堂操作间的操作设备、水龙头、下水道堵塞及因操作造成的损坏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一份、后勤处一份、学校办公室一份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