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排烟风机采购协议甲 方: 乙 方: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甲方: (购货方)乙方: (供货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就排烟风机(以下简称“货物”)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供货地点: 。3、供货范围: 。第二条 货物产品清单及协议金额1、本协议项下货物产品详细请见本协议附件 1 清单(以下简称“产品清单”)。2、协议金额暂定为: 。3、乙方为下述第【 】类:(1)本协议项下所有货物制造商;或(2)经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代理商。4、报价产品清单中的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5、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开始按协议数量组织生产或向制造商进行订货,具体供货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追加数量以甲方书面通知追加的数量为准,按本协议第二条所列表格及产品清单的综合单价及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 6、本协议项下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人工、材料、损耗、生产、运输、搬运、管理、保险、利润、包装、上下力费、试验、检测费、各种税项、缺陷修复及一切有关的费用。单价不受现在和将来的材差、人工工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关税以及其他风险等影响。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1、 技术标准:(1)产品符合的标准要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0045-95)、《汽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法律规范》(GB50067-97)、《人民防空地下设计法律规范》GB5003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法律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规范》GB50019-202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43-2024、相关国家标准及 JB/T 系列行业标准;以上标准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2)高温消防排烟风机:配用高温电机,电机全封闭内置,并设有专门的电机冷却系统,保证电机在高温状态下正常安全地使用;主风道介质温度为280℃时,可连续运行 30 分钟以上,≤150℃时可长期连续运行;在额定风量下,全压值误差不超过±5%、性能选用表是标准状态下的性能,无论技术文件或定货要求的性能均以标准状态为准;(3)噪声应低于标准 A 声级;(4)风机进出口带法兰;(5)屋面风机带防虫网。 2、产品质量(包括外观、耐冲击性能、弯曲性能、耐热性能等)要求: 3、如甲乙双方对货物是否符合本协议规定产生歧义,以甲方指定的相关技术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