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 5 月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中级)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课程代码:03614)本试卷共 8 页。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一、案例题(每题 25 分,共计 50 分) 请认真阅读并分析案例中的信息,然后回答第 1-2 题。 河北大华建筑有限公司(下称“大华”)于 2024 年 1 月通过招投标程序获得了当地某大型购物中心的工程建设合同。大华在上述工程建设合同签署后,即开始组织该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及设施的采购。对于水泥的采购,大华将其供应商目标锁定为当时市场上最大的两家水泥生产企业:内蒙古磐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磐石”)和唐山天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成”)。 大华于 2010 年 2 月 1 日分别向磐石和天成去函,函中写明:“我公司因为工程建设需要国家一级水泥 1 万吨,如贵公司能够提供,请速与我公司联系,我公司希望购买。” 磐石于 2010 年 2 月 5 日回函,函中告知其能够提供大华所需要的 1 万吨国家一级水泥,价格为 2000 元/吨,并能在双方买卖合同成立后 20 日内将全部货物运至大华指定施工场地。同一天,天成回函称:天成能够提供大华所需要的 1 万吨国家一级水泥,价格为 1800元/吨,交货日期为双方合同成立后 1 个月内,交货地点由大华指定。经过比较,大华决定选择由天成作为其供应商,并立即复函天成,说同意其函中提出的交易条件,但需要双方五个工作日内以签署书面确认书的方式对此予以确认。磐石在 2 月 5 日回函发出后的第二天,就派本公司车队先行载运 2000 吨水泥送往大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要求大华收货并支付相关货款,并称其余的会在 20 日之内陆续送到。磐石的车队到大华公司之时,恰逢大华的施工场地上急需水泥,所以大华收下了磐石这2000 吨水泥,但告知磐石以后的水泥不需要再送,大华已向其他供应商订购。与此同时,大华立即函告天成,称其仅需要 8000 吨水泥,之前同意的其他交易条件仍保持不变。磐石和天成均对大华的回复表示不满,双双将大华起诉至相关人民法院,要求大华向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例纯属虚构,仅作考试用途。如有雷同,纯属巧合。)问题:以下题目都与案例相关,请根据案例回答。1.(1)大华和天成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15 分) 大华和天成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5 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纳信件形式订立合同的,如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