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宿迁恒泰汽车租赁合同合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江苏省汽车租赁行业管理规定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出租方): 电话: 乙方(承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担保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承租车辆使用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承租车辆使用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实际还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还车人签字:承租车辆牌照: 车型 颜色 承租车辆交付使用时公里: 交还时公里 承租车辆交付使用时剩余汽油: 必须使用 号以上汽油租金 元/天, 天,共计 元,保证金 元,实收 承租车辆交付时状况与备注: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2、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年检合格,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经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借他人使用
(3)承租方提供其他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的
(5)登记联系电话连续 12 小时或到租期届满 30 分钟内无法正常联系的
(6)从事其他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需作全额赔偿,承担违约金一万元
二、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3、对租赁车辆已有的损伤、划痕、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和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