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岳普湖县色也克乡(镇) 陆 村 机字第( )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色也克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在公开招标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承包机动地面积甲方将其预留的机动地(自己开垦、集体开垦) 亩(详情见下表)承包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棉花 生产经营。机动地发包详细情况表总面积:亩,其中:果园、水面 亩,耕地 亩;地块数 块地块名称果园、水面、耕地面积四至界限东南西北二、承包期限1、原承包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原承包合同承包费为 2024 年至 2024 年为每亩 元,2024 年到 2024 年为每亩 元,2024 年至 2024 年为每亩 元,2024 年至 2024 年为每亩 元,2024 年到 2026 年为每亩 元,2027 年至 2029 年为每亩 元,2030年到 2032 年为每亩 元,2033 年到 2035 年为每亩 元,2036 年到 2038年为每亩 元。现根据法律规范合同要求,为了解决合同不法律规范价格不透明,面积不确定,防止乡村干部乱用权利,体现公平、公证、公开的原则。故自 2024 年至 2024 年为第一阶段,2024 年至 2024 为第二阶段依次类推履行完原合同年限。现自 2024 年至 2024 年为第一阶段签订合同。今后每三年续签一次合同。故现合同签订时间为第一阶段自 至 年,每亩土地承包费每三年为统一一个标准。即每亩土地承包费为 元,面积为 亩,总计为 元。实行现金支付,日期为每年的 10 月 15 日。四、支付土地时间甲方应 年 月 日之前将发包的土地交付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确定土地的面积,土地的面积以当前的事实为准,原合同的签订的面积无效。承包户如实填写自己承包的面积,面积确定后不允许新开一亩地。五、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1、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机动地发包的承包费;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发包的机动地。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的义务,不得相互推诿和转移。由于国家的政策的调整不能履行义务的根据国家的政策执行。3、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