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股权激励协议书甲方:河南埃尔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姓名: 苗庆伟 激励对象(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详细住址:联系方式:一 股权的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1
为更好的激励河南埃尔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关联公司)核心研发人员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进展服务,分享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加企业决策﹑分享关联公司进展的红利利润﹑承担风险,经河南埃尔森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设立 (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本企业),持有 12%的股份作为期权激励平台,甲方以股权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公司法》、《河南埃尔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合伙协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甲乙双方就本企业河南埃尔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份额股权期权授予、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2.甲方为本企业为河南埃尔森 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6
36 万元,共计 1136
36 万股;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945 万 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本企业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83
16 %,是本企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乙方为关联河南埃尔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软件研发工程师,于 20245 年 7 月份入职于公司,主要负责图像算法的软件开发工作
甲方授权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从本企业公司甲方持有的份额的核心期权池中划出 %100000 支份额股权即 万股作为激励授予给乙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期 4 年,每年的授予比例是:第一年 15%,第二年 25%,第三年 25%,第四年 35%
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先行授予乙方 1% ,在激励第一年考核合格后予以冲减,即在应授予的比例基础上减去先行授予的 1%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