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人(采购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乙方):常德德鹏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委托乙方实施政府采购,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并在受托范围内依法实施采购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项目情况(一)项目名称: (二)政府采购编号: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
(二)聘请或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
(三)组织采购答疑会
(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五)收取、管理并及时退还保证金
(六)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
(七)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八)从供应商库中抽取供应商
(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十)制作、发布成交信息公告
(十一)发送供应商成交通知书
(十二)组织评审专家复核
(十三)组织质疑复核,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配合采购人答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
(十四)整理并向采购人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
(十五)制作、发布终止采购活动的公告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可以就上述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也可以将部分事项委托给乙方
甲方对委托给乙方的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确认采购文件、推举供应商、确认评审报告、确认成交供应商等采购人的法定职责以及评审专家的法定职责不得委托给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指定项目联系负责人,代表甲方在处理委托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采购时,应向乙方提交下列资料:1、财政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2、政府采购项目需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办理委托采购事项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产品品牌、型号,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