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场策划与招商代理合同委 托 方:朔州市恒力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 托 方:山西中新瑞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商场策划与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办公地址:邮政编码: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商场策划及招商代理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标的之基本情况甲方委托乙方策划、代理招商“ 明珠国际购物广场(暂定名) ”,商场位于 朔州市文远路客运北站北侧 ,商场总高为 8 层,其中地下部分 1 层,地上部分 7 层,单层面积约 2700 平方米,建筑结构 框架
商场总建筑面积 22000 平方米,所需招商面积为 14153 平方米
(附件项目物业总平图及各层招商区域图)第二条 委托期限及任务委托期限自 2024 年 8 月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日止(十个月)
乙方完成该商场所需需招商面积的 90 %即 12737
7 平方米视为完成本合同招商任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条件之招商面积均计入乙方招商任务,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招商任务,则剩余面积( 1800 平方米 )的招商佣金甲方须 在商场开业后的一个月内另行支付乙方
第三条 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和义务(1)保证该项目的出租合法性
保证向乙方提供招商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件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甲方应主动、及时提供与该项目前期策划、招商工作相关的工程技术及法律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标准、各铺位招商面积等有关文件资料)给乙方,以利于策划、招商工作的顺利
(3)甲方将正式委任一名负责人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甲乙双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