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独家代理销售委托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武汉市大汉隆城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469号法定代表人:陈明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一、委托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2、项目位置: 3、商品住宅: 住宅 套 平方米,门面 平米
以双方交接时核实的数据为准
4、工程质量与交房时间:合格工程、 200 年 月
二、代理期限 自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
销售范围:住宅 套 m2,门面 平米
代理时间为 个月(以双方具体交接时间为准)
在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资格之前为乙方销售代理准备期
三、代理形式 独家代理:甲方亦不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参加销售
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以任何形式售出的单位亦纳入乙方的销售任务及提成范围
四、销售任务1、总任务:乙方在全程代理期内完成上述住宅范围内 95%的销售量,约 万元
2、乙方有责任实现本项目 100%的零库存销售
具体尾期清盘房(按总住宅套数的 5%计算)的销售办法由甲、乙双方另作协商
3、销售任务:乙方从 2024 年 月 日起开始正式销售准备工作
从甲方取得本项目预售资格后 7 日内,乙方正式开盘销售
乙方正式开盘销售后的第 1 个销售月为乙方代理销售工作的考核期,乙方保证第 1 个销售月达到 万元以上(含 万元)的销售量
从第 2 个销售月开始每个月达到 万元以上(含 万元)的销售量
五、销售代理基价、佣金及销售费用1、销售代理基价: 住宅销售代理平均基价: 元/m2
具体到各房号基价的定价由乙方根据上述平均基价的标准进行制定,并上报甲方签字认可后生效
同时作为双方佣金结算的执行标准
2、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由 2 个部分组成:(1)基价佣金:乙方按各套房基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