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样板房装饰合作协议甲方(委托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福州雅庭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将位于 的工程委托给乙方装饰并自愿作为乙方的样板房,装饰户型: 室 厅 卫,面积: ㎡ ; 合作细则如下:一、优惠政策:A、返还基础工程费用的 8%,工程造价(不含家具总价)需达到 1500 元/㎡以上; B、返还基础工程费用的 12%,工程造价(不含家具总价)需达到 2000 元/㎡以上; C、返还基础工程费用的 15%,工程造价(不含家具总价)需达到 2500 元/㎡以上;甲方享受第 项优惠政策;二、合作事项 1、甲方需选择全包套餐或自选全包的合作方式,材料和家具 100%内购; 2、工程竣工后甲方需提供给乙方其他客户参观的机会,每两周 1 次,每次参观完毕后的 7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优惠的返现金额按次数分期支付给甲方;如甲方有特别事宜需改动参观时间,至少提前 1 天电话告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另行安排;3、在合作期间,若甲方有一次未能配合乙方客户参观,均不再享受本协议所约定的优惠政策,甲方需在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所支付的优惠金额;4、合作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雅庭美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6、本合作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为乙方财务人员计算金额的依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