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工程施工合同甲方:福州晋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桂湖温泉小镇路网工程(一期)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承接福州市晋安区桂湖温泉小镇路网工程(一期)施工,为保证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同意由乙方组织作业班组对工程内结构物工程进行组织施工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协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施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桂湖温泉小镇路网工程(一期)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工程
二、工程地点:晋安区宦溪镇湖中村、垄头村
三、施工内容:本标段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工程,具体内容:1、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运输; 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摊铺及为完成上述工作项目所需的其他所有辅助工作项目
四、工程单价:乙方采纳包工不包料形式,以设计图纸施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计价,每立方米 21 元
包工范围:混凝土搅拌机、搅拌机的安装拆卸、拌和站水池的砌筑、拌和时砂石料的上料、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运输(含车辆及驾驶员工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摊铺(采纳人工摊铺)等所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员、机械费用
五、工程量的计算:一切施工数量以现场实际收方面积乘设计厚度得体积为准结算
六、施工工期1、各项具体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甲方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如遇雷雨、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影响,工期可相应顺延
2、乙方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进足机械、劳力,并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机械、劳力做出调整,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机械、劳动力不足影响工程进度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范围内的施工任务进行分割,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乙方不得违反并负全部责任
七、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仔细执行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拌和、施工设计图及法律规范的要求,使工程一次合格率达 100%,质量满足《验标》合格要求,特别应做到如下几点:1、接受甲方技术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