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编号:csfc2k111101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福建省中投隆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福州中投成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类商标 3 个,(注册号分为: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公司形象、宣传及网站
二、商标标识:(另附页)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 起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 止
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
五、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金融、电子商务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
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 其他 行业同类产品上
六、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 、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乙方向甲方交纳__10 万元人民币 / 年每个 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三个商标共计 30 万元 每年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九、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
十一、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